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署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事业单位职员1名。深圳市各级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职员,在聘岗位经费形式为财政核拨。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均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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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选拔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选择
秘书长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局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附件1)。(后台回复“1115”可下载附件)
(二)评选范围
深圳市各级事业单位常备工作人员工资由财政预算安排。
(三)评选条件
参加选拔的候选人除满足职位具体要求外龙岗网站建设,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龙岗网站建设,品行良好、职业道德良好,身体健康;
2、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以本公告发布之日为准);
4.经本市、本机关或其授权机构公开招聘录用的人员,已办理录用登记手续,试用期满转为正式员工的人员;人事经费由财政部门拨付;
5.符合所在单位的服务年限要求并取得单位同意;
6.近三年年度考核成绩为称职以上;
7.遵守职务回避的规定;
8.遵守通讯方面的相关规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注册时提供虚假信息;
2.案件正在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被纪检部门、监察机关调查;
3.尚未届满党纪规定的晋升、任职限制期限;
4.受过纪律处分,尚未解除的;
5.依法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评选程序
选拔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资格复审及考察、确定人选、办理调剂等程序进行。
1. 公告
本公告在龙岗区政府官网发布。
2. 注册
1. 注册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1月20日下午18点止。
2. 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持《入选人员报名表》及报名材料报送至深圳市龙岗区青林中路海关大楼东楼1503室;咨询电话:-;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2点至6点。
3. 注册信息
①《人员选拔申请表》(附件3);
②申请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含电子版);
③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④学历证明、学位证明及验证证明复印件(需验证原件),境外取得的学位需提供原件及有资质翻译公司盖章的中文翻译件;
⑤《深圳市工作人员就业登记表》或能证明工作人员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
⑥ 近三年(2020年—2022年)年度考核表(如报名阶段无法提供,可先提供年度考核结果);
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⑧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⑨ 自愿放弃原职务级别的承诺书(现职务级别高于所选职位最高职务级别的候选人提供);
⑩其他申请所需的材料。
以上材料以纸质版及扫描件形式提供,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评选资格(以上材料经查验原件后,仅保留复印件)。
(三)资格预审
1、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不符合评选条件者,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初审仅对应聘人员如实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其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以资格审查、考察结果为准。对入围应聘人员,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任职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不足2人的,单位应当在报名结束后1日内确定是否取消该岗位评选计划。取消的,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已报名人员。
4. 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比例为1:8。如报名人数不足1:8,则按实际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人数进行面试。
(五)确定调查对象
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笔试50%、面试50%的比例汇总,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试人选。如应聘人员放弃考试资格,选拔单位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报审后重新确定该岗位人选进入考试阶段;选拔单位也可不进行选拔。
6. 体格检查
取得体检资格的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及体检医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体检实施细则(试行)》。
(七)调查
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业绩等,包括资格审查和考核。考核内容是应聘人员的品德、能力、勤奋、业绩、诚信以及与所申请职位的匹配程度。
(八)宣传
依据综合考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选拔人选,并在“龙岗政府网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9.办理转学手续
公示期满后,如不存在问题或者所举报的问题不影响聘任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如举报问题严重且有证据证明的,将取消其聘任资格。
三、其他事项
(一)年龄、工作年限等时间的计算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9]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公告由深圳市龙岗区重点区域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